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虛擬貨幣要繳稅嗎?台灣個人報稅規則與海外所得整理

更新日期: · CryptoRebateHub 編輯團隊

重點回答

要看情況,但獲利並不是當然免稅。財政部向立法院提出的書面報告說明,個人偶發買賣非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,屬所得稅法的財產交易所得,以成交價減原始成本與相關費用計算。若所得屬於海外所得(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),全戶全年合計達新臺幣 100 萬元時,要計入基本所得額,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的部分按 20% 計算基本稅額。個人情況請向國稅局或會計師確認。

先說結論:買賣虛擬貨幣的獲利不是當然免稅

很多人以為加密貨幣在台灣「沒有法規」,所以賺錢不用報稅,這是誤解。財政部在 2025 年 1 月提供給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書面報告中說明:個人非經常性買賣非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,所得屬於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7 類的財產交易所得,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。

同一份報告也提到,具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(例如經認定的證券型代幣)適用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的規定;但比特幣、以太幣和穩定幣等常見加密貨幣,目前並未被主管機關認定具有證券性質。換句話說,一般人買賣 BTC、ETH 或 USDT 的價差,原則上是用財產交易所得的方式處理。

要注意,「應該申報」和「實際要繳多少稅」是兩件事。是否需要繳稅、繳多少,取決於你的所得來源、全年金額、家戶其他所得和可證明的成本,本文只說明財政部公開的規則,不替任何個人下結論。

財產交易所得怎麼算:成交價減成本與費用

依財政部的說明,個人的財產交易所得是「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餘額」。以白話來說,就是賣出拿到的錢,扣掉當初買進的成本,再扣掉交易手續費、出金手續費等必要費用,剩下的才是所得。

這代表成本證明非常重要。如果你只留下賣出紀錄,卻拿不出買進價格和費用的證據,國稅局在查核時可能無法認列你的成本。財政部的最低稅負制說明也提到,海外財產交易若無法證明實際成交價或成本,會依財政部規定的標準或比例認定,結果不一定對你有利。

綜合所得稅每年 5 月申報上一年度的所得。虛擬貨幣交易的資料多半不會出現在國稅局提供的所得查詢清單裡,因此是否屬於應申報所得、要填在哪一欄,需要自己整理,或交給熟悉的記帳士、會計師判斷。

海外所得與最低稅負制:100 萬元和 750 萬元兩道門檻

財政部所稱的海外所得,是指「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、澳門來源所得」。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,個人的海外所得不併入一般綜所稅,而是計入「基本所得額」,適用最低稅負制。

第一道門檻是 100 萬元: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合計未達新臺幣 100 萬元的,不必計入;達 100 萬元的,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。第二道門檻是 750 萬元: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公式,基本稅額等於(基本所得額減 750 萬元)乘以 20%,再和一般所得稅額比較,只有基本稅額較高時才要補繳差額。這些金額可能依物價指數調整,申報前請以財政部當年度公告為準。

臺北國稅局特別提醒,海外所得不在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所得資料範圍內,納稅義務人必須自行申報基本所得額並計算基本稅額。海外所得也是在取得當年度計入,而不是等到匯回台灣才算。

境外交易所的獲利算不算海外所得?

這是很多人最想知道的問題,但目前財政部公開的說明,主要是針對「買賣虛擬通貨屬財產交易所得」這個原則,並沒有針對交易平台所在地、出入金管道等情境逐項公布認定方式。所得是中華民國來源或海外來源,屬於所得來源的認定問題,會依個案事實判斷。

因此,不建議自行假設「放在境外交易所就一定是海外所得」或「沒有匯回就不用報」。前者可能讓你錯用門檻,後者則和財政部「取得年度即計入」的說明相違背。

比較穩當的做法,是把你的交易平台、資金流向和全年損益整理好,撥打國稅局免費語音服務電話 0800-000-321 詢問,或委託會計師依你的實際狀況判斷。若涉及金額較大,書面確認會比口頭建議更有保障。

賠錢可以抵稅嗎?海外財產交易損失的限制

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最低稅負制說明,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只能扣抵同一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,法律沒有規定可以往後年度扣抵。也就是說,今年虧損不能留到明年再用。

此外,能扣抵的損失必須是以實際成交價和原始成本計算、並經稽徵機關核實認定的金額;用設算方式認定所得的案件,就不能主張損失扣抵。同一申報戶內各成員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與損失,會合併計算。

如果你同時有獲利和虧損的幣種,平常就要把每一筆買賣的價格、數量和費用保存清楚,否則報稅時很難證明損失真的存在。

從現在開始要保存的紀錄

財政部要求的核心是「能證明成交價和成本」。對使用交易所的人來說,最實用的做法是每年至少匯出一次完整紀錄,不要等到交易所改版、帳戶受限或平台倒閉才想到要下載。

建議保存的資料包括以下幾類,並依年度分資料夾存放。

  • 交易所匯出的成交明細(日期、交易對、價格、數量、手續費)
  • 入金與出金紀錄,包含銀行轉帳明細與 P2P 訂單截圖
  • 鏈上轉帳的交易雜湊(TxID)與錢包地址
  • 每年度損益與平均成本的計算表,以及計算方式說明
  • 若有在國外繳過稅,保存來源國稅務機關的納稅憑證

漏報了怎麼辦:自動補報補繳

臺北國稅局說明,未經檢舉、也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人員進行調查前,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的,可以加計利息免罰。若是被查到才補,可能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5 條處罰。

如果你發現過去年度可能有應申報而未申報的所得,越早處理越好。先整理好交易紀錄,再請會計師評估是否需要補報、補多少,比自己猜測更可靠。

這些情況建議直接找專業人士

財政部目前公開的說明主要針對一般買賣。合約交易、挖礦、質押收益、空投、分叉幣、借貸利息,或交易頻繁到可能被認定為營利行為等情況,處理方式更複雜,不宜套用一般規則自行判斷。

另外,若你全年海外所得接近 100 萬元門檻、家戶成員都有交易、或有大額出金購屋等資金用途,也建議事前諮詢。會計師可以依你的實際資料判斷所得類別與申報方式,也能協助準備查核時需要的文件。

最後提醒,加密貨幣價格波動大,也可能歸零。稅務規劃只是交易成本的一部分,不應該成為進場的理由。

常見問題

虛擬貨幣沒有出金到台灣,還要報稅嗎?

財政部說明海外所得是在取得年度計入,並不是以匯回為準。是否屬於應申報所得,要看所得來源與金額,請向國稅局或會計師確認你的情況。

海外所得 100 萬元是一個人還是全家?

是以申報戶計算,全戶全年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 100 萬元時才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。未達 100 萬元的,不必計入。

最低稅負制的稅率是多少?

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,基本稅額是基本所得額減 750 萬元後乘以 20%,再和一般所得稅額比較,只有基本稅額較高時才補差額。金額可能調整,請以當年度公告為準。

買 USDT 穩定幣再換回台幣也算所得嗎?

財政部的書面報告指出,穩定幣目前未被認定具證券性質,買賣價差原則上屬財產交易所得。實際是否有所得,取決於買賣價差與費用,個案請洽國稅局。

加密貨幣虧損可以扣抵其他所得嗎?

依最低稅負制規定,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只能扣抵同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,不能往後年度扣抵,也必須以實際成交價與成本計算並經核實。

可以打哪支電話問國稅局?

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布的國稅局免費語音服務電話是 0800-000-321。詢問前先整理好交易紀錄與年度損益,會比較容易得到具體答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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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來源

本文依 2026 年 10 月的官方資訊整理;交易所規則、費率與法規可能變動,操作前請以帳戶內顯示與官方公告為準。本文不構成投資、稅務或法律建議。